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4號)
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進一步優化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3號)和甘肅省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落實國家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甘疫防辦明電〔2022〕176號)精神,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實際,現將保障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通告如下:
1.撤銷“兩站一場”(火車站、汽車客運站、飛機場)、高速路口等疫情防控查驗點。
2.市域內公交、地鐵、出租車、長途客車等正常運營,堅持提醒乘客落實正確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3.各類市場主體必須落實好通風消殺、員工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有力保障正常生產經營秩序。高風險區以外區域,一律不得限制人員流動,不得停工、停產、停業。
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12月9日
(責任編輯:張云文)